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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静雯孙志浩争女官司宣判 法院裁定“共同监护”

2010-09-01 09:22 猫先森 国内资讯 66612 ℃ 0 评论

贾静雯出庭

贾静雯接受媒体采访。

综合台湾“今日新闻”、TVB(TVB群体博客)S报道,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争女官司,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于今日(31日)裁定,将“梧桐妹”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,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。

今日,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风波第一次宣判,判定双方共同监护,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,可以照顾女儿,但是无法认定,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。不过,孙志浩提出“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”,是一大优势,所以,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,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,孙智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,不过,全案还可以再上诉。

贾静雯和孙志浩今年7月12日离婚,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/2产权,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财产的请求权,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。

法官认为从庭讯查访获知,贾家和孙家对梧桐妹都很照顾,双方都适任女儿的监护人,梧桐妹也对双方存有好感,无法表达比较喜欢爸爸还是妈妈,因此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。

从法院发出的新闻稿清楚写明,判定两人所生子女,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,理由是因为双方都有丰富的资源和优势,提供子女的完善照顾,但由孙家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念幼儿园的计划,因此让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,也准带女儿赴美念书。

贾静雯则可赴美照护,再加上社工访查,实在分不出来,到底梧桐妹和爸妈谁比较亲近,因此虽然双方都反对实行共同监护, 但还是暂时判定,共同监护。

梧桐妹监护权,判定结果出炉,孙家和贾静雯方面暂时都没有响应,争女戏码,会不会就此落幕,恐怕还有变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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